明年起我市80歲以上老人
  可按月領取高齡津貼
  提高供養標準,保障城鎮 “三無”老人、農村 “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明年起,80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近日, 市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多項舉措力推我市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目標 建立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
  根據《意見》,力爭到2020年,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農村養老服務中心等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鄉鎮和60%以上農村社區;全市養老機構床位實現平均每千名老年人35張以上。
  進一步完善城鎮 “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農村 “五保”老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制度,並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提高供養標準,保障城鎮 “三無”老人、農村 “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建立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護理補貼制度,對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困難老人和獨生子女傷殘 (三級以上)、死亡的老人入住養老機構、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或發放護理補貼。
  普惠
  明年起,80歲以上老人可領高齡津貼
  從明年開始,8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領高齡津貼了。根據《意見》,我市將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推進補缺型老年福利向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發展,提高高齡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80~89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90~99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10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
  《意見》還指出將降低門檻,簡化養老機構設置許可手續。在資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鼓勵養老機構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養老服務機構可按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人數向人社部門申請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建立養老服務人員特殊崗位補貼制度,採取政府補貼形式,鼓勵養老護理員長期從事養老護理職業並不斷提高專業服務水平。對經培訓上崗從事養老服務一年以上(滿一年)且無過失的養老護理員給予崗位補貼。
  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原標題:明年起我市80歲以上老人可按月領取高齡津貼 按年齡段最少領100元,最多領3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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